检查院没批捕,现在是酒驾行政拘留15天是什么情况,还会拘役吗

检查院没批捕,现在是酒驾行政拘留15天是什么情况,还会拘役吗

酒驾行政拘留15天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行为。“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种情况不是犯罪,不会移交检察机关,更不会批捕,也就不会再拘留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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