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教师事业编考试条件

山东教师事业编考试条件

每个地方的教师招聘报名条件有所不同,一般是以下内容,供参考: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2月18日以后出生);
(五)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为准,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六)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须在2017年2月18日前取得;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23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
(七)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报考,须经本人工作单位和区(市)教育局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信函;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信函;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报考需要的各种证明需网上报名时在备注栏注明,不按上述要求办理或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7年2月18日为截止日期。
(九)具备以下情形者不能参加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参加应聘。
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11-16

以青岛即墨区2020教师招聘考试的报名条件为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应聘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8日以后出生);

 7.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详见附件《计划表1》《计划表2》)。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并在一年内通过考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先上岗的,不宜独立承担一门课的讲授任务或幼儿园带班任务。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参考链接:2020年山东青岛教师招聘公告汇总(19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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