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金海中学的学生,现在上初中一年级。我已经读了一个学期了 现在放寒假 我下个学期不想再在金海读了 我想转学到地质 但我不知道怎么转 请各位帮帮忙! (我不想读是因为金海太严了,像监狱一样)
这两个学校都在同一个省,一个城市 我是觉得这个学校不适合我 又离家太远 难道没有人就不能转了吗?
转学条件: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准予转学:
1、学生全家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或在本区县内跨学区、乡(镇)迁移的;
2、流动人口适龄子女全家居住地跨省、市、区县迁移(不含省辖市中心城区之间迁移)的;
3、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长期出国(境)工作、支援边疆建设、现役军人(含武警)等原因,其子女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应予退学的;
1、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2、学生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必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参考资料来源:沭阳县人民政府-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
转学条件: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准予转学:
1、学生全家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或在本区县内跨学区、乡(镇)迁移的;
2、流动人口适龄子女全家居住地跨省、市、区县迁移(不含省辖市中心城区之间迁移)的;
3、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长期出国(境)工作、支援边疆建设、现役军人(含武警)等原因,其子女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
转学注意事项:
1、学生因家庭住址及户口迁移而确需转学到城区市内他校就读的,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班主任签字后,学校教导处填发“转学联系卡”,交学生家长自行联系,接收学校同意招收后再到学校办理转学手续。
学校须收存盖有接收学校公章的“学生联系卡”正联,再开具“转学证书”,并将学籍卡(含学生学号)、学生手册、健康卡等学籍档案材料由家长交转入校管理。
2、学生需转到市外学校就读,由家长写出“转学报告”,经班主任签字,学校教导处盖章后,到区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登记盖章交回学校,学校方可出具转学证书,办理转学手续。
3、复读生可到户籍所在区县或原毕业学校所在区县报名,两地只能选其一。一经确定,要及早与有关区县中招办联系,并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名、报考等有关手续,参加该区县体检、体育考试和招生文化课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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