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公司规定被开除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

违反公司规定被开除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也没有交保险,保险是已现金的方式补贴的(每月200)。后来我因为违反公司规定(不是大事,别的人也犯,但是就开除我了)被直接开除了,他也没提前15天什么通知我,也没有书面通知,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吗?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开除劳动者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首先是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补偿,一般计算11个月的工资;其次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另外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话,则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不过,由于此时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反了法律规定,因此劳动者可以从这方面追究单位的责任。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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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08
劳动仲裁解决此事!完全可以胜诉。可以HI喔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等,补缴社保.支付加班工资
3、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随时离职。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任何工资

4、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

法律依据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2-07
如果你违反公司经过明示规定的制度被解除合同 则不需要给补偿
但你可以要求没签合同的双倍工资支付 从你入职后的第二个月开始 最多给11个月
第3个回答  2010-02-06
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部分。缴纳社保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通过协商的方式拒绝缴纳。单位给你发放保险补贴的方式违反法律规定,是无效的,您和单位应当各自缴纳各自应当的部分。
第4个回答  2010-02-06
违反公司规定被开除属于因劳动者的过错 在这种情况下不需要书面通知 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
因为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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