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为我自动离职不给我开离职证明怎么办?

如题所述

单位应当向你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建议通过劳动争议仲裁,依法维权。而且公司可能涉嫌违法,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劳动者辞职的,有提交通知用人单位和交接工作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有开具离职证明的法定义务。劳动者自离的,没有提前履行提前通知和交接工作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可以不给予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开具离职证明、结清工资等),不算违反劳动法。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的分摊的培训费用”;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保密义务的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自动离职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8
(律师呼叫中心邀请杭州律师为您解答本问题) 刘律师:要求单位开具退工证明。协商不成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于律师:要补办离职手续,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 相关知识——用人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要承担法律风险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应该向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离职证明中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信息的证明书。 《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通常称为离职证明。 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为了避免用工风险,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时要求劳动者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这样,劳动者才能获得和新单位签约的机会。因此,劳动者在离开原单位时,应当要求单位出具符合法律规定的离职证明,而用人单位有为依法离职的劳动者提供离职证明的义务。《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无法法定理由或者约定理由,拒绝出具离职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动者有权索赔。索赔的途径有三个:一为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二是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协调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三是劳动者有权向当地的劳动争议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提起赔偿之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6
  劳动者辞职的,有提交通知用人单位和交接工作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有开具离职证明的法定义务。劳动者自离的,没有提前履行提前通知和交接工作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可以不给予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开具离职证明、结清工资等),不算违反劳动法。
  劳动者回用人单位去,按用人单位的离职流程办理离职手续(包括退还工卡工衣、交接工作等),解除双方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然就会给劳动者开具离职证明。不开具的,劳动者可以身劳动监察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用人单位履行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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