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我爸爸给我的,在我结婚后过户到我名下。之前的贷款办的是消费贷,后来基本已经还的差不多了。在离婚前他又全部贷了出来,这个我当时不知道。后来银行来催款才知道
追答没用,会依法给银行查封, 你可以向他 进行追偿 但是你无法对抗债权方的行为
追问我现在找不到他人,不能确定他最后贷出来的钱是在离婚前还是离婚后,如果是离婚后那怎么处理,还是一样查处?
追答首先 这 肯定是离婚前 向银行抵押的,不然 离婚后 他是无权向银行进行抵押贷款的,不具备房屋处置权 银行也不会受理的,银行会查封 然后走司法程序 进行 拍卖,所以尽快找他 他人吧,如果联系不上 就报案吧,他的这个手法 像釜底抽薪一样,别给忽悠了,最好是赶快报案,然后由派出所协调大家协商解决 如果 他承认是私自抵押 那么让他打欠条给你 你在向法院 申请追偿
考虑到你现在这种情况,也可以自己先还房贷,然后向南方去追偿还贷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