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39条二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首先,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是通过民主程序公之于众,其次,劳动者的行为客观存在,并且是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何为“严重”,一般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限度和用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具体界限为准。最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处理是按照本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的,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1-13
应该是39条第二款
第2个回答  2019-01-13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3个回答  2019-01-13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解读:用人单位应当事先在对外公开的招聘简章中明确约定录用条件,比如年龄、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工作技能等,如果试用后单位能有证据证明劳动可以者不符合这些明确的录用条件的,那么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解读: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三大条件:

    规章制度必须是与劳动者或者工会民主协商的,并取得一致意见的,而不是单位单方面制定的。

    已制定的规章制度必须是向劳动者公示的。

    规章制度本身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规章制度本身与法律规定相抵触,那么是无效的。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单位可以在规章制度中明确定义哪些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也可以定义一般违反累积多少次后变为严重违反。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