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劳动者辞职不提前30天,该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劳动者辞职不提前30天,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因为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给单位造成了损失,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凡不符合法律规定所实施的劳动合同解除均属于违法解除,违法解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系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支付赔偿金;系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如果员工不提前通知,公司可以暂不发放其工资,但不能克扣劳动者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三:一是有违法行为或者违约行为,即存在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或者竞业限制的行为;二是损害事实,即劳动者的违法或者违约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三是损害事实与违法或者违约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即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或者竞业限制的行为和用人单位的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三者缺一不可。
劳动者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两种:一是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用人单位基于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来确定本单位的劳动者数量,工作安排,计划进度等,劳动者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将会影响用人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进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因此,应当对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的时间、方式作出一定的限制,维护解除劳动合同的严肃性,同时使用人单位有足够的时间,招聘新的劳动者,调度计划等。因此,《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违法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应当对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2-01-26
可以先和劳动者协商,劳动者不可以直接走人,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若过了试用期应提前三十天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并把工作交接好,公司不能无理由拒绝劳动者离职,公司也应该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法律分析
签了劳动合同劳动者直接走人的话,公司可以按照合同中的规定进行处理,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直接走人会涉及到违约问题,如果合同约定了违约金,那么劳动者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劳动者签了合同试用期辞职的,一般三天后可以走,如果试用期过后就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在提出离职申请后,公司不让走,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是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是没有规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几天通知员工本人的,只规定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否则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3个回答  2022-01-26
建立劳动关系和签订劳动合同是两回事,应当自企业实际用工之日起计算,员工与单位建立长期劳动关系的企业就应当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但由于各地社保局收取社保缴存资料是有固定时间的,所以企业会在一个固定时间为员工报送社保资料,一般是每个月的下旬某一天,但是即使公司是二十号报送资料,在社保生效时员工仍然可以要求公司将社保缴存补缴到员工实际工作的时间。在社保未报送资料或已报送资料但企业未实际缴存时社保局不会承担员工社保待遇,而是由企业承担。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在试用期的员工也是单位实际用工,不管是试用期还是见习期公司都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社保属于强制保险,用人单位应当从实际用工之日起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保。如果一定时间内没有进行缴纳,员工可以采取法律程序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4个回答  2021-04-15
没说怎么处罚,只说试用期提前三天,正式30天。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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