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的房子写的自己的名字,婚后按揭分期付款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有没有什么方法全部变成自己的全部财产

婚前买的房子写的自己的名字,婚后按揭分期付款的部分,加上相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想全部变成自己的全部财产,只有夫妻双方在结婚时约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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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27
应分情况判断。
第一,婚前男方按揭买房,以男方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仍由男方以个人财产还贷,房屋登记于男方名下的,除非夫妻双方另有协议约定,否则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第二,婚前男方按揭买房,以男方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的,除非夫妻双方另有协议约定,否则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男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款项及房屋增值部分,由甲方给予女方补偿。
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2个回答  2019-12-24
如果离婚,婚后按揭部分当然是夫妻共有,没有办法成为你自己的全部财产,除非跟你妻子有协议,房产全部归你所有,要不然是没其它办法的
第3个回答  2019-10-18
婚前买的房子,如果你是全款或已经还完贷款,那房子就属于你的个人婚前财产,但是你的房子是贷款买的,在你结婚后不管你使用任何方法,婚后的还款都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无法改变。
第4个回答  2019-12-27
婚前是谁的就是谁的,没有办法改变。还款是另外一回事。房子就按照婚前财产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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