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男方,离婚的时候女儿未满两周岁,当时法律宣判未满两周岁的,随女方生活,离婚后一直联系不到女方,一直躲着我不给我看望小孩!我想再次起诉争取小孩的抚养权,因为女方无固定工作,无住地,经济收入不稳定!女方做人做事太极端,没离婚之前,女方动不动就用小孩威胁我,很担小孩以后的身心教育问题,不知道再次起诉的话,能不能争取到小孩的抚养权!跪求各位能给我个更好的建议!
我有固定工作,固定收入,有房,经济基础,比女方稳定!因为女方做人做事太绝太极端,我特别担心孩子以后的成长和教育!准备再次起诉,不知道能不能争到抚养权
追答只要对孩子成长有利,就可以争取过来孩子的抚养权
追问谢谢你的热心!借你吉言,希望能够争取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