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租金到期,对方拒收违反合同法的哪一条?

如果租金到期,对方拒收违反合同法的哪一条?

  1、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鸠占鹊巢,拒不返还房屋是一种侵权行为。
  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任何一方不愿意继续租赁的,合同因履行期满而终止,律师认为此时承租人继续占有房屋就不是依据合同的规定,而是一种无权占有行为,对房屋所有权人的所有权是一种侵犯,所以是一种侵权行为。
  2、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由侵权人承担。
  如果房屋所有权人在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又将房屋出租给第三人或者出售房屋的,因原承租人拒不返还房屋导致的房屋所有权人无法履行其他合同的,因此导致的损失由侵权人,即原承租人承担。律师举例说房东将房屋出售给了第三人,约定一个日期交房,因原承租人拒不腾房导致不能按照房屋买卖合同交付房屋,房东对购房人承担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金应当由原承租人承担。
  3、继续占有房屋期间的租金还需支付。
  原承租人继续占有房屋期间的租金不得因为租赁期限届满而免除,相反应当继续按照原租金的标准支付,如果出租人又将房屋租赁给他人的,如果租金低于原租金的,原承租人承担原租金+因出租人不能交房对新承租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其中出租人对第三人的违约责任部分是原承租人对出租人的侵权赔偿;如果新的租金高于原租金的,原租金-新租金的差额部分是出租人可得利益的损失,应当由侵权人赔偿,同时出租人对新承租人承担的交房不能的违约责任也应当由侵权人赔偿。
  4、以侵权之诉起诉原承租人,督促其早日返还房屋并承担损失。
  律师认为原承租人承担的损失有出租人可得利益的损失,出租人对第三人承担的违约赔偿或侵权赔偿,同时租金不能免除,并且还要承担诉讼费用、执行费用等。
  5、如所租房屋有质量瑕疵,不应当以拒不腾房方式维护权利,而是应当另行解决。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3-19
要看合同的约定。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对方又拒收的,可以考虑公证提存相关的租金。具体可以咨询公证处。
可以参看《公证法》
第十二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第2个回答  2016-05-27
合同违约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3个回答  2016-04-20
房东决定租否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6-06-24
我就想看看这题是否被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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