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案例分析 急求答案!!!!!

郑某是某建筑公司职工,患有多年高血压。1999年,该公司同时承包6项大工程,用工较多,常常出现岗位缺人现象。一天,某工地脚手架出现问题,需立即维修。公司项目经理周某命令郑某带上工具登高维修脚手架。郑某以其患高血压为由拒绝维修。事后,公司以郑某不服从劳动纪律为由,扣发了郑某当月的奖金1500元。郑某不服。 问:本案应如何处理?

新劳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对于公司扣发奖金可以向劳动部门进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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