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把借款收取却没还给债权人,时过七年债权人现在向我要钱,我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你当年的借款是通过担保人所借的。还款时也应当通过担保人把钱当面刚给债权人。把借据抽回就相安无事了。你的错误就是没有把借条抽回。把钱让担保人收取了。七年后债权人管你要钱。你要有足够的证据说明钱还给担保人了。如果现在担保人不在,或是担保也不承认。你这个问题就说不清了。只能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这个问题。追问

我给担保人还钱时有三名证人在场,我现在也能找到这三名证人,他们也愿意给我写证词证明我确实把钱还给担保人了,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可以不理债权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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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6-05
很简单的。
你直接告诉他还给担保人了。
让他去找担保人好了。
就算到法院起诉。
担保人也逃不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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