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提出辞职什么情况下都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非个人意愿离职才可以领取,具体规定如下: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扩展资料:
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时限和标准: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再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第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参考资料:人社部-失业保险条例
失业保险个人辞职也能领取的几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