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集体转业2018

消防集体转业2018

不是转业,是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退出现役。

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具体内容包括:

1、公安边防部队改制。公安边防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

2、公安消防部队改制。公安消防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

3、公安警卫部队改制。公安警卫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

4、海警队伍转隶武警部队。按照先移交、后整编的方式,将国家海洋局(中国海警局)领导管理的海警队伍及相关职能全部划归武警部队。

5、武警部队不再领导管理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按照先移交、后整编的方式,将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整体移交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官兵集体转业改编为非现役专业队伍。

6、武警部队不再承担海关执勤任务。参与海关执勤的兵力一次性整体撤收,归建武警部队。

扩展资料:

1974年12月,边防检查站恢复实行现役制,人员由人民警察转为人民武装警察,隶属省公安局边防局领导。(当时不称省公安厅)

1983年全国边防部队划归各武警总队建制。

1987年,边防武警从武警总队中分离,划归各级公安机关领导。

1994年1月,重要城市边防检查站升格为副师级建制,改称边防检查总站。

1998年1月1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北京等九城市实行边防检查职业化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国函〔1997〕76号),北京、上海、天津、海口、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广州的边防检查工作改编为职业制人民警察,分别设立副厅级的边防检查总站,归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垂直领导。

2001年4月,中组部、中央政法委、公安部党委联合下发《关于改进公安武警边防部队领导管理体制的通知》,依据形势任务发展变化和加强部队建设需要,将公安武警边防部队领导管理体制,由过去的“分级管理,

分级指挥”调整为“统一领导管理与分级指挥相结合”,加大了集中统一领导管理力度,进一步明确了对部队建设、边防工作的领导职责。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公安边防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公安边防部队转到地方后,成建制划归公安机关,并结合新组建国家移民管理局进行适当调整整合。现役编制全部转为人民警察编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边防部队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3-21
公安消防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转到地方后,现役编制全部转为行政编制,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