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05-22
欠条仅是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之一,当事人能够提供其他直接或间接的证据证明欠款事实的存在也是可以的。如:借款合同权、补充协议、对账单/收发货单、银行转账凭证、发票、短信、微信记录等,欠款产生的法律关系基础不同,证据内容会有所不同。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第十七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以下是几个常用的方法:
一、证人
借条和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司法实践中,如果有证人可以作证而且属实的,一样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
二、录音
电话录音以及录音笔录音加上电信部门的电话详单予以佐证该录音的真实性,故该录音系客观真实的,具有证明效力。
三、汇款凭证和银行流水
以银行转账形式进行借款和还款的事实客观存在,即双方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
四、短信记录。如果手中短信记录能够证明借款行为的存在,双方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
五、聊天记录(微信、QQ等)
微信/QQ记录作为证据应注意:
1、聊天记录的完整性
2、聊天对象能够确定就是当事人双方。
六、催债录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