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的回答,都是基于“社会人”的角度来论述。所谓社会人,其实是人生活在社会之中,带有很多社会属性,当然也要接受社会道德的评价。敝人
不才,先从“自然人”的角度来说一说看法。首先,从自然选择的角度来看,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好感,是由于基因产生的“潜”意识,即认为相互交配之后产生的后代,会具有更优良的遗传性状,后代的基因优势更大。这是基因的
潜意识。其次,自然界中的雄性,一般都是广撒网,以寻求后代的数量最大化、基因多样化。最后,雄性的“移情别恋”是一种符合“自然逻辑”的行为。
从现实来看,男人对于多个伴侣,是一种“自然”本能,一般情况下的男人都有“炫耀”心理并获得极大的自我满足。而现在的社会,本质上依然是建立在“
男权”的基石上,虽有各种“
女权”运动,但是,反过来想一想:如果是两性平等,那还需要什么“女权”运动?这就导致了社会道德对男性和女性的评判标准不一样。举例来说,男人在外面彩旗飘飘,多数时候的评价类似于 这男人还是挺能耐的(
人格魅力、财力、心理、情商……);而如果男人被彩旗飘飘,多数时候的评价,类似于 这女人不道德。这些不平等的评价标准,往往使得男人在婚外情方面,有恃无恐。
但有另一方面,如果两个人是真心喜欢,又何必在意社会的评价标准?
但,这种“真心”又能维系多长时间?就一定没有下一个的“真心喜欢”?
以上,不评价具体人和事。自己想透彻就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