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之前在校时与我家乡(国内一线大城市)的一家医院(市卫生局直属三甲医院)签订了三方,还交付了一定的保证金,毕业后立即就去卫生局报到了,是正式编制职工。并开始了为期一年的见习期工作。报到时我问人事科什么时候签正式劳动合同,他说一个月后。可是一个月过去了,我再问他,他又说现在先不急签合同,过过再说(能感觉到他在隐瞒什么)。我又向老员工打听,他们说自己也都没签过劳动合同。
1.我想问如此正规的一家事业单位为什么不签劳动合同呢?日后对自己有什么不利的么?
2.我并不是担心他们会开除我,因为这是一家口碑很好的单位,待遇还行。但是我有打算在一年见习期内改换单位或考研究生,所以他们不给签合同我不知道到时该怎么办!!??
3.另外我有一天看到单位5、6年前编写的单位规章制度里面写道:“不允许新分配员工在未满3-5年工作时间内申请调配。”那么如果我在一年见习期内打算换单位或考研的话,会出现医院死活不放人的情况么?我档案在卫生局了。如果那样可就惨了!!
求高人指教!!
谢谢大家的回答,那现在事业单位对于实习期内想要改派或因其他原因离开单位而强制不放人的情况普遍么?如果这种事发生在自己身上我该怎么办呢(档案在他们手上)?是不是单位内部的各种有关职工“不可申请调配”的制度都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