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未到期辞职需要赔偿吗?

这是我刚毕业的第一份工作,合同要签3年,但是我估计自己干不了这么久。如果我中间辞职的话需要支付违约金吗?公司不愿放人的话,劳保和档案怎么转出来?如果要提前30天提出辞职申请的话,怎样才能证明已经提出呢?

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不需要赔偿公司损失。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4-08

劳动合同未到期辞职如果没有涉及到企业对员工培训等项目,是不用支付违约金的。只需提前30日书面告知公司即可,在出具书面告知时,可以在上面标注日期并让相关领导签字。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办理离职的相应手续,如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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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3-12

劳动合同未到期辞职需要给用人单位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员工以书面形式递交辞职信后,应该继续工作三十日,即使公司不批准其辞职,过了三十日劳动合同自动解除,届时离职,公司不得限制。

《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员工在未获得批准的情况下擅自不到公司,公司有权认定其为旷工。这种提前离职行为可以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但是这里的损失用人单位需举证证明,必须有充分的证据,否则不能得到支持。

在员工违约的情况下有3种解决办法:

1、双方协商解决,争取达成一致。

2、由于员工违反合同约定,应赔偿单位的损失。

3、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不管劳动合同是基于何种原因解除,只要有解除的事实,公司都有义务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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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4
1、“如果我中间辞职的话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非劳动者有违反竞业禁止条款的规定以及培训、服务需要支付违约金以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签订任何形式的支付违约金的条款,即使约定也是无效的。
换句话说,根据楼主所属的情况,楼主是刚毕业拿到的工作,想必也不会参与到公司的什么需要保密的工作中,那么就不会签订竞业禁止条款,不必承担责任。关于竞业禁止条款可以参考以下网址的解答: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68794661.html
至于培训费,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公司不愿放人的话,劳保和档案怎么转出来?”
公司不放人也不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只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
如果公司不放人,届时可去当地的仲裁委员会请求劳动仲裁,或者去劳动局投诉,相信很快能处理好。
至于劳保和档案由用人单位与你楼主一同协商办理,应当在办理工作交接完成时办理好。

但是,需要说明的是:公司强行解除未到期的劳动合同老哦你跟着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劳动者解除未到期劳动合同没有补偿。

3、“如果要提前30天提出辞职申请的话,怎样才能证明已经提出呢?”
如果你担心用人单位不承认你一个月前已经提交书面通知,你可以以邮寄的方式提交,或者在与用人单位协商时录音,或者请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签收,那么在仲裁或诉讼时就可以作为证据主张解除劳动关系。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8-08-04
  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劳动合同没到期,劳动者想辞职的,可以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出离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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