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8-07
不需要,你婆婆还在,只要房产证上是她一个人的名字。她就有完全所有权与处分权,她想赠给谁就给谁,想卖给谁就想卖给谁,不需要其他人签字。;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17
一、如果产权是婆婆的名字,那么不需要其他人同意,只要婆婆去改名字就可以了。不需要其他子女签字。
二、如果是你公公司名字,那就要做继承公证了。就是子女平分。
三、补充问题那里:和一一样,在没有公证这套房子钱或者是什么东西的情况下,只要产证上只有婆婆名字,那么婆婆就可以做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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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0-08-07
你公公名下的那3套要他的儿女签字(因为你公公不在了,没有遗嘱明确说给留给谁的话),因为你婆婆和其他的其他儿女都是法定继承人,都有继承权。要不然你小叔子和小姑子是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你婆婆名下的4套就不用了。因为她自己就是完全所有权人,有权处置自己的财产。直接拿着房本跟身份证(或者是写一份授权委托书人让他人带上证件原件)带某一个人去过户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