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想要离婚,想要孩子,法院会怎么判

孩子两周岁,半年前断奶后女方出去工作,交由公婆看管,后因公婆忙不过来,又辞职回家看孩子。现在女方想离婚,想要孩子,但男方不会同意,男方有固定工作,工资福利不错,女方找到工作工资也不一定高。法院会怎么判

一、《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二、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a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b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c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a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b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c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d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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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06
孩子不满两周岁的话由女方抚养,满两周岁的话,由对孩子成长更有利的一方抚养。女方可以尽力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第2个回答  2010-08-06
就你上面说的情况,如果双方都要求孩子跟自己生活,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多数会判给男方。
第3个回答  2010-08-06
女方曾经将孩子扔给父母照顾,可以说没有很好地履行监护人职责,而经济状况又没有男方好,可以说非常不利。这只是参考,我也认为男方胜算大。
当然实际情况下还应该参考很多因素,比如男方是否又有足够时间履行监护责任?双方身体条件情况,是否有家庭暴力倾向等等都可以成为攻防要点。
第4个回答  2010-08-06
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小孩成长的原则判 如果此前小孩跟公婆的时间比跟女方的时间要长些 会考虑给男方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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