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夏天通过中介买了一套燕郊的二手房,价格为七十二万,首付了二十二万五用于原业主撤押,然后申请贷款,批贷,过户!房产证也到手了!一切顺利!因为合同约定什么时候放款什么时候交房,也没有明确什么时间限制,还有一项合同约定是如果遇到政策原因造成的一系列后果三方都不负责任!然后事情就发生了!因为政策原因导致了剩余的四十九万五到今天才刚刚放给原业主!(期间双方都拼命地催中介和银行)
然后中介打电话通知原业主交房和交割物业,原房主说放款晚了,现在房价涨了,要求中介赔偿他们的损失!我和原业主沟通也没有效果,因为和原业主买卖过程都非常和气!我也没有任何强硬的态度!原业主让我找中介!因为现在也快过年了,我说那就过完年再说吧!(说这句话的意思是我主动退让一步)!但是原业主的语气中没有任何愿意交房的意思!我想请问下大家如果过了年原业主还不愿意腾房我该采用什么措施比较妥当!中介说还不交房那就找物业把锁芯换了!我也不想这么做!希望大家能给我出个好点子!也不太伤和气的!因为现在每月1号就开始还房贷了!可是房子却住不了!每月还得交四五千的房租!我的损失该找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