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南汇乡下,90年以前和爷爷住一所房子,后来爸爸写申请再造一座房子,但是当时没有给我们批房产证,而是把新造的房子登记在爷爷的房产证上,现在要拆迁了,请问补偿上面是不是不如别人有两幢房两张房产证?有一家人只有一幢房子,但是通过后门,关系,有三张房产证,如果真的按房产证来算,那不是很不公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