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兵在部队考军校,应符合下列条件:
1、文化程度:高中毕业以上或者同等学历、未完成国家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大学生士兵。
2、年龄: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在校大学生以及少数民族士兵不超过23周岁。
3、经历:义务兵必须服现役满1年,士官必须服现役满2年、但不超过3年,且在本军级单位工作满半年。
4、未婚。
5、有关要求: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并通过军事共同科目考核。
特别说明,凡年龄、军龄、文化程度、在报考单位工作时间不符合规定,以及只办理入伍手续未在部队实际服役,或已完成国家高等学历教育的,一律不准报考。
士兵考生的选拔推荐流程如下:
1、个人报名;
2、基层单位民主推荐;
3、基层党组织审查;
4、旅团级单位政治机关考核;
5、党委审批的程序确定;
6、各军级单位统一或巡回组织文化测试,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入选。
首先满足考军校的基本条件
1.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的政治条件
2.青年学生考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士兵考生年龄不超过 22周岁、符合其他条件的年龄可放宽一岁
3.士兵考生应当具备高中毕业以上的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4.义务兵考生必须服现役满一年,士官考生必须服役满2年,不超过3年,且在本军级单位工作满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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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预考,获得在部队参加军考的资格
1.士兵考生数量,由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按照不少于本单位招生计划的5倍
2.士兵考生对象经过层层步骤,由党委审批的程序选拔确定
3.旅团级单位选拔确定士兵考生对象,可以视情组织军事科目,文化科目预考和体格初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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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体检
对士兵的体格检查,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的体格检查标准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分为指挥专业合格和非指挥专业合格与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仅为非指挥专业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到指挥专业。
4
军事科目考核
军事科目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文化科目考试。不及格的,就没机会参加文化科目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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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科目考试
首先军考时间和高考时间是同步的,每年的6月7日8日。士兵考生文化科目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30天内上报全军招生办公室。全军招生办公室及时向全军考生公布文化科目考试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