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后,女方户口没有迁出,但是女方现在又再婚,女方想将她现任丈夫及孩子(与现任丈夫所生)的户籍迁

离婚后,女方户口没有迁出,但是女方现在又再婚,女方想将她现任丈夫及孩子(与现任丈夫所生)的户籍迁入,请问这样可以不?

那要看你这个户口本户主是谁呀,还有你们现在所在户口地的住房是归谁的呀。
如果这个户口本的户主是你的话,那是不可能迁入的,如果这个户口所在地的住房是你的话,那也是不可能迁入的。
如果这个户口户主是女方,并且房子也是女方的话,那么你的户口就要迁出,女方再将她现在丈夫跟孩子迁入是可以的。
如果这个户口户主是女方,但房子是男方的,那么就要去派出所申请迁出女方的户口并变更户主。
如果这个户口户主是男方,但房子归女方的,那么就要去派出所迁出男方户口,就变更户主,女方然后就可以把她丈夫跟孩子户口迁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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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13
你们还是不要迁入一块为好,有一定的潜在不利因素。可以把女方的户口从你们的户口簿上分离出去,让女方另立户头。
带上你们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到派出所户籍科直接办理即可。
再说一遍,一定不要迁到一块,否则,到时后悔也来不及了。
第2个回答  2010-08-13
你可以做到这么的大度吗??他们是另外的一家了,可以另立门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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