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不会管的。你可以收集好你在用人单位上班三个月的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你也可以向当地人社局下属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追问什么是劳动仲裁啊
追答你收集好能证明你们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到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仲裁员来处理你和工厂的劳动纠纷。
追问只能这样吗
追答警察不会管这事,只能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