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丈夫离婚,只有一套房子.小孩判给男方,男方不同意卖房给我钱,他说判决容易执行难,有这种说法吗?

如题所述

详情你找个律师询问一下吧。
是可能向法院申请强行执行的,反正是有办法的。

他所说的,“判决容易执行难”的意思是不执行吧,也就是不给钱。那是不可能的,如果大家都是判决了但不执行,那法律还有什么用处?

钱一定要给你的,至于要怎么给那就要协商了,但看他的样子是打算不给你,那你只好用法律的手段去强行执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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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27
那就拿等价值的钱~~~~~~或者你不给孩子抚养费~~~~~~
第2个回答  2010-08-27
不清楚,每个地方不同,他卖房不给你钱,你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3个回答  2010-08-27
如果你丈夫只有这一套房子,且搬出后确实生活困难,那么他不卖房,法院也是不会强制执行的,所以他说的有一定的“道理”,但是这不是他逃避责任的理由,他应及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果不支付可以要求法院从他的工资中每月扣除,如果发现他还有其他资产也可进行执行。
第4个回答  2010-08-27
怎么这么多人离婚啊,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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