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如题所述

根据《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

(二)操作结束离开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时,按要求进行个人体表、衣物及防护用品的放射性表面污染监测,发现污染要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并存档;

(三)进入辐照装置、工业探伤、放射治疗等强辐射工作场所时,除佩戴常规个人剂量计外,还应当携带报警式剂量计。

扩展资料:

根据《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放射工作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排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为30天,最长不应超过90天;内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二)建立并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三)允许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第十二条规定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应当包括:

(一)常规监测的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

(二)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

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第十四条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应当由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卫生部组织实施。

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4-25
(1)从事放射工作人员应遵照国家有关放射防护卫生标准的规定制定必要的防护措施,正确进行X线检查的操作,并利用屏蔽防护、距离防护原则,加强自我防护。
(2)每年定期请卫生监督部门对放射设备和工作环境进行检测,并建档保存,发现问题向院领导汇报,从源头堵住漏洞。对新购置安装的放射设备,主动向卫生监督部门进行申报,测试合格后才投入使用。
(3)个人剂量监测是评价放射工作人员健康与工作场所防护状况的重要依据之一,也是获得放射工作人员职业照射剂量水平的有效评价。每位放射工作人员建立个人剂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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