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查找本地工商局网站,进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选择企业所属的城市或是省份。比如,是深圳的公司,就找深圳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然后,在公示系统里面查找,查看被列入异常的原因,目前有四种异常,选择相应的,比如,逾期未申报的需补报未按时申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下载《移出经验异常名录申请表》。
3.这个表格在进入显示界面可以找到,然后按照信息提示,填写表格之后,带上表格和其他出经营异常名录证明材料提交到相关的政府机构,注意的是不同异常原因所需的材料不同,这些证明材料也可以在公示系统上查询,如果不知道可以点击查询信息和查询申请表所要提交的机关。
4.如何查询呢?点击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入经营异常名录,输入公司名称,搜索。然后点击所属的企业,选择“经营异常信息”,即可查询到申请表所需提交至的机关。
5.工商局一般收到申请表和证明材料之后,5个工作日左右的时间就会做出移除,企业也就恢复正常的经营状态。一般是两种结果,正常办理的,会有书面通知申请人核实结果,并做出经营异常移除,不符合要求的,也会通知申请人,不受理的原因。
6.哪四种情况会被列入经营异常目录呢?首先是企业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纳税申报,第二就是没有按照要求,公示有关企业的信息,第三就是公示出来的信息,隐瞒正式情况,还有就是登记的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到。
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什么不好影响?首先,对个人有限制,会受到信用约束,出国通过,外籍企业员工工作证件,合同签订,这些都会受到印象,还有就是今后在一些投标,采购等政府机构也会受到影响,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具体如下:
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 》
第十条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自列入之日起3年内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可以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前款规定将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应当作出移出决定,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移出决定应当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号、移出日期、移出事由、作出决定机关。
第十六条 企业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异议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予以受理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将不予受理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核实发现将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存在错误的,应当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正。
扩展资料
被例如经营异常的情况
第四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一)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二)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三)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四)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第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应当作出列入决定,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信息记录在该企业的公示信息中,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列入决定应当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号、列入日期、列入事由、作出决定机关。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