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向原公司提出离职2个月,但是公司以为完成工作交接为由不给我出示离职证明。我应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这纯粹就是不讲道理,你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投诉,把情况说清楚就可以了,不交接东西是没有道理,但是没有办完的事,可以接由下面的人再接着办啊!祝你顺利!追问

他们说所说的未交接工作其实就是领导的个人事项,和且还不符合规定,我现在手里有离职时各部门确认签字的复印件,可以做为证据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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