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应届生,与公司签订三方协议(只盖了公司章,还没送学校)和试用期协议后,是6月份入职,却被公司告知公司将要搬去另一个地方,而且比较远,与之前约定的地点不一样,所以就有点不想去了。
现在不太想去了,因为实在比较远,但是试用期协议内规定了如果单方面毁约需要交毁约金
假如我现在跟公司协商解约,或是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是否需要缴纳违约金?
这单方面毁约指的是什么情况?
试用期协议里面写到“乙方与甲方签订试用期协议和offer letter后,不得单方面毁约,如毁约需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所以不清楚是怎样的情况下需要赔偿
PS:另外,还签了一份类似Offer Letter的东西,规定了一些待遇方面的条件,里面所写到的工作地址是公司目前地址,而不是新的办公室地址
请问单位本身有违反劳动法规定的行为吗
追问您指的是什么,可否详说?
工作地址变更算吗,因为对方是在我签约后才提出的,签约前只字不提
这个可以考虑维权
追问所以关于违约金方面该怎么处理?
协议上的“单方面违约”一般指怎样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