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单位的合同有什么区别?

如题所述

就业协议是在学生毕业之前,由学生、学校、用人单位三方共同签订的就业意向,其内容包括报到日期、未来劳动合同的期限、试用期、薪酬、岗位、福利、违约金等。但就业协议的作用仅限于对学生就业过程的约定,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合同关系,双方发生纠纷应直接诉请到法院,法院处理的依据是合同法及其他民事法律,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还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根据上述规定,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签订就业协议时,双方尚未形成劳动关系,所签订的就业协议,不是劳动合同。就业协议的功能在于确保协议一方当事人按照协议到约定地点工作,工作后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条款没有得到劳动合同的确认,与劳动合同相冲突时,应以劳动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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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08
不知道你那是什么地方.
我当初签就业协议的时候就是因为学校逼得紧,
然后胡乱去一个公司盖了个章!
我们学校很多人都是这样做的,
目前没发生什么状况!
而合同也无所谓的,
我在一个公司签了合同,
后来还是说明原因然后离开,
公司也没为难我.
合同只是一种形式,
更多的是给个人保障,
而不是让个人受制于公司!
如果单位不跟你签合同,就走人嘛!
你们那找工作应该不会特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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