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0年7月27日与房东签订了1年的合同,当初说好了一个月一交每月1300元,押金1300元,结果一个月还没到呢,房东就来问我要钱,说是要一个季度一交,合同上写的是每季交3900元,当初口头达成的协议,老太太翻脸就不认账!
还有我租房时跟房东说好了,需要打隔断,打隔断花了1200元,住了还不到一个月,房东就让我搬走,还得把隔断拆了!我这1200元才一个月就打了水漂,跟房东协商让他把隔断留下,她让我们拆走!其实房东本来就想打隔断,但是又不愿意收我们的隔断,说明白了就是他想白捡现成的。
现在押金还押了1300元了,感觉要回押金也很困难了,首先我非常爱护她的房子,没有什么损坏,就怕她找事,我现在该怎么办?
我终于见识了什么叫做老骗子,房东是个60岁的老太太,当时说的好好的,等交完钱又让我们在合同上添了一堆附加条款,当时我们都忍了。现在实在是受不了了,她前方百计的问我们要钱,就连房间里配的电视都要问我们要钱,说一个月使用费10元,注意不是有线费用,而是电视机使用费,你说荒唐不荒唐!
谁能帮我想个解决的办法啊,我现在想要回我的押金,不想我的隔断钱一个月就打了水漂!
1、她要是坚决不要隔断,我就说合同是签了一年的算她违约,这样可以么?
2、还有就是那个租金一个月一交,和合同上一个季度一交,是不是我就必须按照合同来?
这样看来是她先违约还是我先违约呢?
隔断的事情合同里面有写的,当时房东让我写上“租房时所打隔断,不住时需恢复原状”当时觉得也没什么,我打算在这块长期住下去了,起码住个2-3年。而且跟房东定了一年的合同才打的隔断,谁知道还不到一个月就让我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