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不和男方分居六个月了算自动离婚吗?

如题所述

您好!分居六个月不算自动离婚。离婚有两条途径:法院诉讼离婚和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离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一、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程序便捷。
  协议离婚过程中离婚协议的起草过程,应十分慎重,决不能草率行事,必要时最好请律师把关。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离婚登记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能够达成协议,自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修改实施后,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十分便捷。

二、法院诉讼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离婚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另外,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经法院调解程序而离婚。
谢谢阅读!

  追问

如果没有双方经济财产呢

男方坚持不同意离婚呢那么法院经三次审诉了会判离婚吗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7-07
法律上没有自动离婚的定义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离婚必须双方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参考资料: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2个回答  2016-06-24
不算 要有离婚证才算追问

第3个回答  2016-06-24
感情不合分居两年的,感情确已破裂的,经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追答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倾向于判决离婚,但没有自动离婚一说。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6-06-24
单方递交资料,法院传唤另一方不到场,离婚请求一成立追答

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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