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前老公欠的钱,有一张欠条有我签字,请问我需要承担吗?

在离婚之前老公欠的钱,有一张欠条有我本人和老公一起签字的,但离婚协议上写的一切外债全都由我老公承担,请问,这样的话,那张欠条还需要我还吗?

应该是需要你承担,如果你俩离婚协议未特别说明的话。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同样债务也是夫妻共有。除非你们离婚协议特别注明!应该是需要你承担,如果你俩离婚协议未特别说明的话。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同样债务也是夫妻共有。除非你们离婚协议特别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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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13
不需要,如果没有写明拿几个字一切由你老公承担那就必须有你一份
第2个回答  2019-02-13
婚姻存续期间的所有债务由夫妻二人共同承担
第3个回答  2019-02-13
债主是要你们夫妻二人还债,人家不管你们离婚不离婚的,人家看的是欠条上的名字,至于你们离婚了,还有你们夫妻的协议,外债都由你丈夫偿还,你还应该与你丈夫说下,把那个欠条的情况分清楚。
第4个回答  2019-02-13
需要,连带责任!除非你能证明签名是假的,且你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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