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如题所述

通常要求携带:1.证明自己身份的相关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等;2.所持有结婚证;3.夫妻两方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书;4.夫妻两方自己一个人的1寸近期免冠半身照两张。
如果是一方是外国人,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需要携带:1.证明自己身份的相关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等;2.所持有的结婚证;3.夫妻双方一起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中国香港、中国台湾、中国澳门的居民、海外华侨、非本国人员需要携带:1.所持有结婚证;2.夫妻双方一起签订的离婚协议书;3.中国香港、中国台湾、中国澳门的居民要有自己的有效通行证件;4.代表自己身份的证件;5.海外华侨、非本国人员要有护照。
需要提示您,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了离婚冷静期,即【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因此,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双方前往婚姻登记处申请协议离婚,您第一次需要去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申请,要在申请之日后三十日后再次去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到时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不前往办理登记。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2-08-26
法律分析: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应带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结婚证、照片、离婚协议书等证件共同到结婚登记处或民政局申请离婚。并且事先查询所在地的政策是否规定离婚手续需要提前预约,如果需要提前预约,那么现场则不得办理,可能当天拿不到离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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