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都会规定,租期未到期前,如果一方提前停止租赁,需要提前一个月或者后者两个月或者三个月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同时需要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金额一般都会规定在合同中,一般是房租月租金额度的两倍或者三倍,并且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承租方需要交纳押金,合同中一般写成:押一付一或者押三付一,或者押半年付一,也就是押一个月或者两个月或者三个月的押金,一旦承租方违约,可以扣留押金不予退还,作为提前解约或者违约的补偿。
根据你的描述,你的合同里好像没有规定这样的条款的,这种情况,可以协商一下,赔偿你三个月或者半年或者两个月的房租即可。如果对方不同意,你可以扣留货物变现或者办公用品变现抵扣。
如果对方已经搬空,你可以用其它途径追偿,或者起诉对方解决。起诉是最后的办法。
如果还有疑问,可以追问我,提供更多信息,便于我帮你解决问题。
追答你看你看,网友都已经采纳了,你也可以采纳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