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十年前买了一块地皮自己建了房子,当时开发区出示的文件是允许建3层半,但是由于地方落后,都鼓励建高建多点 ,所以当时建了4层半,很多其他的住户也是5层6层,但是因为我们一直不在那地方居住,一直拥有的只是土地使用证,现在想办房产证,结果土地使用证过期了,我们现在需要更换新的土地使用证,那就必须重新出示规划书,现在镇上的规划部门只给出3层半的规划书,那一层就属于违建,然后要么罚款3万多,要么拆除,我爸当然不愿意了,当地的没有哪一家不是建3层半以上的,他们都能拿到房产证,都不属于违建,怎么我们就属于违建了?不过有一点就是,他们的房产证在早几年就办好了,我们一直没有时间也没有去办,所以就拖到了现在,当时开发商答应我们要是买地皮,就会帮我们办好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的,结果一直没有给我们办,我们因为不需要卖房子,也就没有想那么多,当时就没办,现在我们自己亲自去办,就说我们属于违建了,请问这事怎么解决???急求了解相关这样方面的人士给予指教!!!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