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母在法律上有权分我父亲的家产吗?

我父亲今年68岁,现在他突然和个40岁的女人去登记了!我对那女人没好感,觉得她完全是冲着我父亲的家产来的!所以我想请问一下大伙,这样的人在法律上会有权分我父亲的家产吗?它依据哪条法律条文的?

还有就是我家有楼房子,是我和我父亲在2002年建好的,如果我父亲不在了,那女人有权分我们的房产吗?
这应该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吧?所以她突然和我父亲离婚了这应该是不能分的,对吧?

第1个回答  2009-08-28
我们政治课讲过,
按法律上讲,在你父亲和你继母结婚之前,你父亲即拥有的财产不算夫妻共有财产,不参与遗产分配.
只有在他们结婚后,你父亲所挣得的财产才是夫妻共有的.
但如果你父亲立下遗嘱,将所有财产赠与你继母,则属于合法的财产馈赠.
如果你父亲没有立下遗嘱,你就不用担心.
第2个回答  2009-08-28
继母可能是第一继承人.
要是有遗嘱的话 那就按遗嘱办
坚定完毕
第3个回答  2009-08-29
1.从法定继承权上讲,你继母确实是法定继承人之一,有权继承。如果你父亲立遗嘱,遗产就按遗嘱处理了。

2.你家的房子属于你父亲的个人财产,如果他不在了就由他的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你继母在法律上是有权分的,但你家的房子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她和你父亲离婚的话就不能分!!
第4个回答  2009-08-28
一、在你父亲和那个女人登记结婚之前你们家的财产都属于你父亲的婚前个人财产,女方无权分割。
二、登记结婚后,如果有收入就属于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了。但之前的财产不在此列。
三、假如你父亲去世,你继母享有法定继承的权利,继承范围:婚姻期间的财产和你父亲的个人财产,但不是全部继承,因为你也有继承权。
建议让你父亲拟定书面的婚前财产约定,另外,可以提前写好遗嘱并进行公证已避免法定继承的出现。遗嘱可以把你父亲的财产全部给你。
第5个回答  2009-08-28
有,当然有!法律上继母=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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