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母在法律上有权分我父亲的家产吗?

我父亲今年68岁,现在他突然和个40岁的女人去登记了!我对那女人没好感,觉得她完全是冲着我父亲的家产来的!所以我想请问一下大伙,这样的人在法律上会有权分我父亲的家产吗?它依据哪条法律条文的?

还有就是我家有楼房子,是我和我父亲在2002年建好的,如果我父亲不在了,那女人有权分我们的房产吗?
这应该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吧?所以她突然和我父亲离婚了这应该是不能分的,对吧?

第1个回答  2009-08-28
先把房屋产权划到你的名下。现在你父亲的财产为婚前财产,如果她居心不良没有什么好处的。
第2个回答  2009-08-28
只要她和你父亲已经办过了合理的结婚手续,并持有结婚证,是法律认定的合法夫妻,那么她将有权继承你父亲的部分合法财产.法律会给予一定的合法分配.
第3个回答  2009-08-28
很明确的告诉你,你继母是有权分你父亲的财产的!但是具体数额很难说,比如说房产证的户主姓名,购置日期等等,都对财产判决有影响!
第4个回答  2009-08-28
现在登记了,在登记之前你父亲的所有财产都是婚前财产(你最好搞一个财产清单让你父亲签上名字)。
将来,如果你父亲不在了,她和你一样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平等的法定继承权,(有遗嘱的另说),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并不是一点都不分,只是分得相对少。
如果她突然和你父亲离婚了,那你父亲现在的财产没她的份。婚后财产平分,(如退休工资)。
第5个回答  2009-08-28
有权啊~
要是你父亲和她还没结婚可以做婚前财产证明。
要是结婚了,你可以让你父亲写遗嘱,不分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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