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人入伍前在部队作案

现役军人入伍前在部队作案?和已退伍军人在退伍前在地方作案的,应该由哪里管辖?
weekice,你好
你的回答,结果跟我的感觉是一样的,但是并没有解除我的疑惑。因为我觉得我的感觉貌似有误,而史雪松的答案可能更准确一些。
军人作案,如仙剑‰奇侠所说,大部分应该从作案时的身份来判断管辖,但是有一个情况,我是确定的,就是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在地方犯交通肇事案的,由地方法院审理。这里我就不明白了,这个是属于特例么?
有两个规定:1、现役军人入伍前在地方作案,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公安机关侦查,军队保卫部门配合。2、军人退出现役后,发现其在服役期间在军队营区作案,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军队保卫部门侦查,公安机关配合。
如果说上述特例符合我所引用的第二条规定,那么我可以理解。但是按这个思路,我就不能理解现役军人入伍前在部队作案的由地方管辖。因为如果仅凭是否为军人身份判定管辖,那么第一条规定为现役军人入伍前在“地方”作案的地方两个字,完全是画蛇添足,如果不是画蛇添足,那么按我的理解以及上面那个特例的推导思路,我认为现役军人入伍前在部队作案的,应该推理为军队管辖才对。
呵呵,有点乱了。
史雪松你好,你的答案,我更加认可,但是是否可以请教原因,我的思路是否正确?希望高人能帮我解答疑惑

现役军人在入伍前在部队作案,由地方人民法院管辖,因为在入伍前,属于非军人身份。符合《民诉解释》第21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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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下列案件由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军事法院以外的其他专门法院管辖:
(一)非军人、随军家属在部队营区内犯罪的;
(二)军人在办理退役手续后犯罪的;
(三)现役军人入伍前犯罪的(需与服役期内犯罪一并审判的除外);
(四)退役军人在服役期内犯罪的(犯军人违反职责罪的除外)。

已经退伍军人在退伍前在地方作案,仍然由地方法院管辖,理由仍然是民诉解释第21条,第一款第四项:"(四)退役军人在服役期内犯罪的(犯军人违反职责罪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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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0-29
第二十七条 (专门管辖)
专门人民法院案件的管辖另行规定。

《法院执行解释》第二十条 现役军人(含军内在编职工,下同)和非军人共同犯罪的,分别由军事法院和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其他专门法院管辖;涉及国家军事秘密的,全案由军事法院管辖。

《法院执行解释》第二十一条 下列案件由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军事法院以外的其他专门法院管辖:

(一)非军人、随军家属在部队营区内犯罪的;

(二)军人在办理退役手续后犯罪的;

(三)现役军人入伍前犯罪的(需与服役期内犯罪一并审判的除外),

(四)退役军人在服役期内犯罪的(犯军人违反职责罪的除外)。

(释解)

本条是关于专门管辖的规定。

专门管辖相对于普通管辖而言,是指专门人民法院与普通人民法院之间、各种专门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各专门人民法院系统内在第一审刑事案件受理范围上的分工。

专门人民法院,是指不按行政区划,而按专门部门的组织体系建立的法院。因为有些案件与专门业务有密切的联系,涉及专门性问题较多,交由普通人民法院审判有一定的困难和不便,因此法律规定由专门人民法院审判。目前我国已建立的有刑事管辖权的专门法院有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海事法院无刑事管辖权)。这两类专门法院管辖各自系统内的犯罪案件。

军事法院管辖的案件,主要是军人违反职责罪,同时也管辖现役军人的犯罪、在军队编制内服务的无军职人员的犯罪、普通公民危害和破坏国防军事的犯罪等。这些案件由军事法院审判,便于调查核实证据,防止泄漏国家军事秘密;同时,通过审判活动教育现役军人和军事服务人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保障国家军事安全。
第2个回答  2009-10-29
一、“现役军人入伍前在部队作案”者,可以由军事法院移交地方法院审判。
二、“已退伍军人在退伍前在地方作案的”可以是地方法院判决,也可以是军事法院判决。这作案地点确定。
第3个回答  2009-10-29
前者应由部队所在地管辖,后者应由地方法院管辖
第4个回答  2009-10-30
最主要是区分他在作案时是什么身份。。。
以入伍通知书 和退伍命令下达为区分标准。
我说的够详细了吧,不象楼上一看就是复制的
给分啊
现役军人入伍前在部队作案的,提前退伍,交给地方。我在一个宣传片上看过,因为他在部队表现良好,所以提前退伍,服役满后,还能享受退伍优待。。。
其实这东西是分他犯的是什么罪,再由军地商量,不需要部队处理的,大不了让他退伍专业不就好了,这都是有弹性的。。。需要部队处理的,部队一定要管,就是这么简单。如果非要区分,只有从身份,犯罪性质来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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