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社保卡可以报销医药费吗?

我知道可以通过划卡的方式用社保卡里的钱来支付门诊费、住院费和手术费,但是我想知道用社保卡可不可以报销产生的门诊发票和住院发票,如果能,那应该通过什么样的程序报销?如果不能,那社保卡里的钱划光了社保卡是不是就没有用了?

1、如果您在本统筹区域内,在定点医院发生的门诊和住院,直接使用社会保障卡就可以。如果不在定点医院,原则上是不能报销的。如果不在统筹区域内的医院发生,比如去外地时突然患病,需要通知医保经办机构,方可在医疗结束或回到本地医保机构报销。
2、社会保障卡不单单承担医疗保险的功能,还有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就业、培训等方面的内容。一方面,在参保期间,社会保障卡里面的个人账户资金会随着您的缴费陆续划入资金,另外一方面,您的社会保障卡还有记载您享受统筹基金的资格,即使个人账户资金没有了,还能享受统筹基金的相应待遇。另一方面,在社会保障、培训就业其他方面,社会保障卡也在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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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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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9-30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2
刷完了当然就没法用的了。最后缴费的时候出示社保卡就可以了,医院自然就会报销总费用中的一部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22-07-26
报销情况如下:
法律分析: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支付比例分三个档,以三级医院为例,起伏标准:3万元,在职85%,退休91%,3万-4万在职90%,退休94%,4万以上,在职95%,退休97%。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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