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
1、高中新生在外学校借读是还应该到原学籍学校报名交费。
2、只有到原学籍学校报名交费才能保留学籍,将来才能在原学籍学校报名参加高考。
3、借读和转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如果不想在原学籍学校交费则可以考虑转学。
相关法律
2006年6月29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原来的规定:普通高中学校可以收取择校费,但不能收取借读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初中)原来可以收取借读费,但不能收取择校费。
有的地方从2006年9月1日起、有的地方从2007年9月1日起,全国各地最迟从2009年1月1日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再收取(取消)借读费、书费、杂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