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给我交保险 我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么??

我工作半年 公司没给我交过任何保险 我现在离职 公司说写申请后一个月才能解除合同 我能要求公司立即解除合同么??怎么办最好??
谢谢达人指点!!!

  公司没给劳动者交保险, 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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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2-02
不是的,公司没给你缴社保是违法的,应让公司立即给你办理缴保手续,没缴的月份应依法补缴,不能补缴的应依法支付双倍工资.你辞职是要书面提出且要提前30天.这叫路归路桥归桥.
第2个回答  2009-12-02
你不光是可以辞职你还可以要求他们补偿你的社保基金 他们都没有给你任何保障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7
不能以公司没交保险,离职时要求立即解除合同。
劳动法规定,申请离职要提前一个月。
你现在还在公司,可以没交保险投诉到相关部门,当然在此期间你仍要正常上班工作。
等公司给你交了保险再离职,或是给你赔付。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09-12-02
不可以,一码归一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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