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非法同居期间形成的债务是不是共同债务?

请问非法同居期间形成的债务是不是共同债务?

不是。

在婚姻中的债务一般都是双方共同债务。但在同居期间的双方任何一方以自己名义欠下的债务均属自己的个人债务,不会牵涉到另一方。
注意:是一方以自己名义欠下的债务。

如果是以双方名义欠下的债务,那就是连带债务了。比如,甲乙同居,甲向丙借的钱,乙不用承担责任。但若甲说是自己与乙共同向丙借的,并订有有效字据,那么甲乙都要承担这笔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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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0-1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处理。”
第2个回答  2009-10-14
首先,现在不称非法同居了,就是同居。其次,同居财产关系(包括债务)按照合伙财产处理。你可以找最新的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还有民法通则中合伙一部分的条款看一下。规定比较繁琐。
第3个回答  2020-07-2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若干意见》第11条明确规定,“解除关系时,同居期间为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那么,同居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向他人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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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09-10-14
不是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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