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四川的大专生,我朋友被学校送去了沿海实习。她去了后觉得不好,工厂条件确实太差,她想回四川自己找实习单位。她没有与该实习单位签任何合约,也没有任何口头协议。她现在担心学校因为她私自回来找实习单位而不发毕业证。想请问各位朋友。学校是不是有权力不发毕业证给我的朋友,我的朋友有任何的责任吗?如果她在川内找到实习单位并成功完成实习,但学校还是不发毕业证给她,学校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吗?学生是弱势群体,我朋友不想自己辛苦学习了3年最后拿不到毕业证。希望各位朋友提供宝贵意见。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