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要求转职,我是否可以拒绝。

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五年多,一年多前由于自己的决定调换到另外一个工作部门(两个部门是独立的)。现在公司由于效益不好想要裁员,但又不想给予经济补偿,因此就以我不能胜任当前工作为由要求我转回原先的部门。我如果不接受这个理由是否有权利拒绝?如果拒绝,公司是否有权利解除合同?是否需要赔偿?

另外,跟公司订立的合同条款有如下,是否对我很不利?
1.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安排和决定;如拒不执行公司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直至解决劳动合同
2.不能胜任的定义是由主管签字确认,以任意两个连续自然考核期不能完成工作指定的各项指标。

急盼高人回复!!!
我的工作能力没问题,只是公司想以此为借口逼迫我自动离职,这样就可以不用进行经济补偿。

第1个回答  2009-11-20
这要看你的实际情况,首先自己认为行不行,之后可以去找领导谈谈,如果无理的话可以拒绝的,最多到当地劳动局投诉!支持劳动人民!
第2个回答  2009-11-20
如果你是被迫自动离职的可以按照工龄得到过去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一个月工资或几个月工资,是按工龄一年补一个月平均工资来计算的。工龄越长经济补偿越多。

可以拿合同到劳动部门咨询,有一次有一个人因为转职工资5000变成1500,律师说可以投诉,最后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老板给了10000作经济补偿。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11-20
你的合同就是 你的坑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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