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01-10
不能离开,不然会给你扣个旷工违规、自离的帽子,到时候啥都没有,保留好上班的证据,就是不离职,让公司找你谈判。
第2个回答 2020-01-10
公司是怎么逼迫你的要拿出证据。不然申请仲裁或上诉到法院是无法获得支持的。
你可以和用人单位调开了说明情况,对补偿金的部分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适当减少。能拿钱走人是最好的。
第3个回答 2020-01-10
就是为了不给补偿才让你自己离职。等着也不行,找领导协商下,不然就劳动仲裁。
第4个回答 2020-01-10
你要是回家等着就是旷工,旷工到一定天数就可以被开除,而且没有补偿。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