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以下情况除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需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原结婚登记地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3)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涉外离婚诉讼管辖权如何确定?
涉外离婚诉讼管辖权的确定是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的。在我国的离婚诉讼程序规定中,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涉外离婚诉讼管辖权如何确定?中国法院对被告在中国有...
涉外离婚案件由谁管辖
1. 若当事人双方皆为我国公民,且其中一方居住于国内另一方居住于国外,无论何方提出离婚诉讼,国内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反之亦然。2. 若一方为我国公民另一方则居于国外。如境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提起诉讼,而境内一方在本国法院提起诉讼,则两国法院皆具有管辖权。3. 双方均为外国人时,如...
民法典规定涉外婚姻离婚的级别管辖怎么确定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
涉外离婚的管辖情况是怎样的
涉外离婚的管辖情况具体如下:1、对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对中国华侨在境外结婚,境内提出离婚的,采取婚姻缔结地的法律制度为主,我国法律为补充的原则;3、其他管辖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
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如何确定?
对于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如果男女双方均为外国国籍或均为港澳台居民的,只要任何一方在中国内地有经常居住地,则中国内地法院具有管辖权。如果是未定居国外的华侨,则应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双方均为中国籍,被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男女双方均为外国国籍...
民诉法如何规定涉外离婚的管辖
1、涉外婚姻离婚如果是在国内进行结婚登记的,应当向婚姻缔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这一规定确保了涉外婚姻中,国内法院具有管辖权,可以对离婚案件进行审理。2、如果双方在国外进行了结婚登记并定居,那么一方可以向其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在国内的最后...
涉外婚姻案件应该怎么确定管辖法院?
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法院起诉的,国内的受诉法院有权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法院管辖。双方均为外籍人士的,一般不予受理,但如下情形我国法院可以具有管辖权:在中国登记结婚的,被告在中国有经常居住地;未在中国登记结婚,双方...
涉外离婚诉讼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根据我国法院规定,涉外离婚诉讼,一般根据下列原则确定法院管辖。1、夫妻人身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
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具体如何确定
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主要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如被告在国内,且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以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若被告在国外,国内一方起诉离婚,则应向自己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特定民事诉讼,如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
涉外离婚管辖权怎样确定
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案件的审判能够在国内进行,提高诉讼效率和便利性。总之,涉外离婚管辖权的确定,需综合考虑当事人的国籍、居所、住所以及婚姻缔结地的法律制度。通过《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确保了此类案件在中国法院的合理管辖,维护了涉外离婚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