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大侠给指点一下迷津:公积金的缴费基数应该是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但是去年我休了5个月产假,所以总收入少了,月平均工资应该是总收入除以12,还是除以7啊,产假期间领取的生育保险是否可以计入年度工作总额?最好提供法律依据或有关规定,万分感谢!!!
产假期间公司没有发放任何工资及奖金 ,保险不能算,那似乎不太公平,那我实际只拿了7个月的钱,却要按十二个月来计算平均工资
产假期间按原工资待遇发放生育补贴,该补贴也算工资薪金所得。
所以,在计算公积金缴费基数时也应该算上。
结论:
上年是否休产假对公积金缴费基数的计算没有任何影响。
新的缴费基数=上一年月平均总收入。